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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12-11 09:50     (点击: )

 各班级: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上进,成长成才,根据校发文件《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单项先进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班级(不包含2013级新生和班级)。

二、 各奖项评选条件、评选名额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正派。

  (2)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和学年综合测评量化考核在班级20%以内。

  (3)身体素质好。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积极参加各项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②学年中考试有不及格现象的;

    ③体育成绩不达标或未达《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校学生会干部、校宿管委等干部,院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党支部、班级班委和团支部的学生干部。

   (2)符合三好学生第13项条件,同时学年综合测评量化考核成绩在班级30%以内。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显著。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任职未达到一学年的;

     ②有违法违纪纪录的;

     ③学年内累计有2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④体育成绩未达标的。

   3.单项先进分子评比条件

    (1)学习先进分子

     在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的前提下,学年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前三名;或者是在各类知识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

    (2)社会活动先进分子

     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3)体育活动先进分子

     在体育成绩达标的前提下,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奖。

    (4)文艺活动先进分子

     在校级以上各类文艺比赛中获奖

    (5)科研科技活动先进分子

     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科研成果得到校级以上单位认定;或者参加各类科技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6)学习进步奖

    对比学年内两学期,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成绩方面明显进步,其中学习成绩上升比率达30%以上【学习成绩上升比率=(下学期学习成绩名次-上学期学习成绩名次)/班级人数】,无旷课和考试舞弊等现象,可考虑其为候选人;或学生在两学期间的学习成绩上升比率均超过50%,无旷课和考试舞弊等现象,可直接确定为候选人。

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思想素质好,班风正,团结互助,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无严重违纪行为。

   (2)班级学风好,学习勤奋,互相帮助,学习风气浓,考风正,无作弊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创建、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

   (4)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全班同学形成班级核心。工作原则性强,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98%以上。

   (6)在有关校园安全、文明、卫生等方面的常规或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班级,无参评资格。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 评选程序

  (一)班级评选,辅导员初审;

  (二)辅导员提出初选名单报学院基层党委审核;

  (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议后,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侯选个人分别填写《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附件5),由学院基层党委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同时须报送学生学年成绩证明和学生量化考核成绩证明;

    2.侯选班集体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汇同先进班集体材料,并连同班集体量化考核成绩表等材料装订成册交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学校党委审批后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表彰。

五、 评选时间安排及报送的材料

(一)时间安排

    11013日前各班级将评选出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到219办公室谭丽琼老师处,进行公示;

    2. 1016日前学院基层党委推选及公示结束,并向学工部报送相关材料;

    3. 1017日学工部复审;

    4. 1018-1022日,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5.学工部组织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材料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时请按公示名单顺序排列);

    2.学生学年学习成绩、量化考核成绩证明和所获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纸质版,请标明侯选学生获奖类别)。

请各班级班长专门负责收集和整理以上材料,收集和整理完毕后,纸质版均需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六、 注意事项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不交叉,单项先进分子的评选可以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交叉;

   (二)所有奖项的评选均不能超过学院所分名额,各班级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三)请班级负责人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所报表彰和奖励名目均须附有相关获奖证书,若所报信息虚假或缺乏支撑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个人或班集体的评选资格,并不得由该班级其他个人替补;

   (四)请参评候选的个人或班集体严格按《填写说明》(附件7)填写材料,专业等信息务必填写全称,若有疑问,可到219办公室谭老师处咨询(电话:15286030283)。

附件:

1.数计学院2012-2013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先进分子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贵州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3.贵州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贵州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贵州师范学院单项先进分子登记表

6.公示汇总表

7. 填写说明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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