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情概况  党建思政  教育教学  人才培养  招生就业  学术科研  团学天地  资料下载  学校首页 
 
     
 
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2016-09-01 17:26     (点击: )

 

党支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两法”)于2016年6月1日正式施行,教育部专门就学习贯彻两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教职工生学习贯彻两法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 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党支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高度,充分认识两法修订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两法的学习宣传列为本年度普法工作重要任务。党支部要把两法学习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在秋季新学期至少要安排1次集中学习,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在广大教师和学生中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特别要注意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师生、家长和社会熟知新修订的两法内容。党支部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新闻电子版)请于10月9日前交至党委工作助理宋紫荆处(电话:13765311330,qq:1475241654

·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党支部要根据两法修正案,全面清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与两法修正案存在不一致的,要抓紧修订,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确保新修订的两法保持一致。各基层党委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法定职责,健全配套制度,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购买或增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习读本》(联系方式: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010-57258080)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6年9月1日         

                      

 

 

上一条:关于发动我院广大师生订阅使用“清廉师院”官方微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关闭窗口
 
 
 

 

联系电话:0851-86845024

邮编:550018     Email:sdxy@gznc.edu.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