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发改委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黔发改高技〔2014〕1505号)文件精神,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所在产业领域属于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能为解决全省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辐射、带动作用。
(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一是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二是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三是主持或承担过国家和省级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
(三)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以构建创新网络。
二、申报要求
申请者请于10月27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包含相关证明文件)和审核意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并填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附件2),另附电子版光盘。
附件: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简称“创新平台”)申请表
科研处
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余乐正 联系电话:0851-581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