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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就业工作专项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4年11月21日 10:58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mcs 视力保护色: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招生就业工作专项评估,请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估准备。

一、评估目的

为进一步构建我校招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学院、部门及全校教职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员关心就业、参与就业、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和更高水平的服务。

二、指导思想

本次评估坚持教育部提出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十字指导方针,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突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强化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质量保障。

三、评估内容

招生就业工作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机制、招生情况、就业管理、就业指导、信息化建设、就业率及工作绩效和理论研究等7个一级指标。关于各项指标具体内容详见《贵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

四、评估办法

采取“二级学院自评”与“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应于2014121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学校将于201412月中旬组织专家现场评估。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专家组意见和评估结论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学校,经学校审议后,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贵州师范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生就业指导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

        20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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