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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工作方案

   时间:2013年12月11日 10:10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mcs 视力保护色:

 

各班级: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推进我院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学生奖学金暂行办法》(院发〔2009〕50号)规定和校发文件《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的通知》(【贵师院发〔2013〕58号】),现将我院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2013级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

(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互助友爱;

(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

(六)受学院和学校通报批评和处分者,未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者,考试考查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评选;

(七)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25%以内,且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作为奖学金评定人选;

(八)一、二、三等奖学金不能交叉评选。

三、评审等级、标准及评选比例

(一)评审等级:一等、二等、三等;

(二)评审标准:一等1000元/人,二等600元/人,三等400元/人;

(三)评审比例:一等奖学金评审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评审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三等奖学金评审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评议推荐,辅导员初审;

(二)班级提出初评名单报学院审核;

(三)经学院严格审核并公示无议后,由各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

(四)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校审批后由学工部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五、报送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情况登记表》(即附件2,一式2份,纸质版,排列顺序请按公示表的顺序排列)

2.学生2012-2013学年成绩证明(纸质版);

3.学生2012-2013学年班级量化考核成绩(纸质版,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供,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栏标明参评学生申报奖学金等次);

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办公室谭丽琼老师处。

六、评选时间

(一)11月19日前各班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交到谭丽琼老师处,学院评审并将名单汇总公示。

(二)11月24日前学院评审及公示结束;

(三)11月25日报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审批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表彰及发放奖学金;表彰和奖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度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情况登记表

      3.2012-201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4.报送材料说明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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