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案例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为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稳定,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本学院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不要在教学楼、宿舍、图书馆等公共活动场所追逐打闹,上下楼梯自觉靠右行走,自觉遵守上下楼道秩序,严防因拥挤导致踩踏事故发生。要教育学生远离精神行为异常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尽快离开危险场所,及时呼救报警;严禁学生在外租房;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学生参加各种未经批准的集会和游行。
三、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学生外出一律根据学校《学生手册》相关程序进行请假;请假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销假,否则,按旷课论。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周一早点名工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保证周一早点名的质量,做好学生信息的及时统计上报,做好未正常到校上课学生的信息联系与跟踪,按学校相关规定,特殊状况学生要及时报送校学工部及相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
2014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