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5〕12号
各团支部:
社会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按照评估工作的要求和相关会议的精神,社会实践应纳入培养方案并规定学时学分。根据【评建办教务处 校团委】《关于收集社会实践评估印证材料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学校要求收集我校本科生社会实践的评估印证材料。
各团支部于9月28日前收集2012、2013、2014级的所有学生的个人社会实践报告(见附件1),实践报告内容与所学专业结合紧密。9月28日晚8点前需将社会实践报告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各团支部社会实践报告电子档打包发至数计学院基层团委学生刘松琴处(邮箱:1339335635@qq.com),纸质档于9月29日下午两点前交至刘松琴处。
负责人:伍玲婧
联系人:郭祖畯 刘松琴
联系电话:15761684613 13158040129
邮箱地址:1339335635@qq.com
共青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
贵州师范学院个人社会实践报告
姓名 |
|
学号 |
|
所在学院、专业、年级 |
|
实践 时间 |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自实践内容 |
(不少于2000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