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团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提出的指示要求,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实现贵州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按照全国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八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保领发〔2017〕3号)文件精神,贵州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八届“母亲河奖”评审推荐活动,选树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集体和组织,引导我校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美丽贵州建设,做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和推动者。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成立由贵州省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贵州省“母亲河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省市县乡四级相关奖项评审推荐的指导工作及省级奖项的推选和管理。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社会联络部,负责评选活动方案的起草、下发,事迹材料的搜集、整理、宣传等相关协调事宜。
二、奖项类别、数量及评选标准
1.面向个人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2.面向青少年集体及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社团)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三、时间安排
2017年7月下旬,各级团组织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母亲河奖”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结合各高校实际,制定评选标准:
(一)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市级“母亲河奖”评审工作,并向团省委社会联络部上报推荐人选;
(二)2017年10月10日前,贵州省“母亲河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对各奖项人选初审工作;
(三)2017年10月16日前,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将各奖项人选事迹材料在纸媒、网媒(微信、青年之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投票;
(四)2017年10月27日前,召开评审会,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差额产生“本级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母亲河奖”组织奖。并确定向团中央推荐的各奖项候选人名单;
(五)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
(六)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省级分享活动。
四、报送“母亲河奖”候选个人(集体和组织)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推荐作为“母亲河奖”候选的个人(集体和组织),需提交推荐表(附件2、3)、申报事迹材料和照片。申报事迹材料须采用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反映候选人(集体、组织)事迹;同时报送5张能反映事迹内容的电子版彩色照片(像素不低于1024×768)。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及5张照片请于2017年9月23日电子版上交至邓娟处。
联系人:邓娟
联系方式:13027819409
QQ:1967865263
附件:1、第八届“母亲河奖”评选标准
2、第八届“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推荐表
3、第八届“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推荐表
共青团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7日
附件1
第八届“母亲河奖”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候选个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候选集体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且3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主体;
3.须是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组织;在贵州境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项目与活动;
4.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一定代表性或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5.往届获奖者不再参与评选。
二、分类标准
(一)“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或组织负责人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1)长期从事或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特别是在保护江河湖泊、绿化国土等领域有较大贡献;
(2)倡导绿色生活,具有较强的公益意识、责任意识,能够带动青少年践行绿色出行、光盘行动、节水节电等绿色生活方式;
(3)从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在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化领域成效显著;
(4)在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特别是能影响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宣传实践。
(二)“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集体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1)积极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教育、环境监护、资源节约等活动,特别是积极参与江河湖泊的保护,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
(2)发起的生态环保项目或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
(3)组织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为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作出贡献。
(三)“母亲河奖”绿色传媒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及其频道、专栏,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微信、微博以及其它新闻媒体)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传媒奖。
(1)常态化宣传、推广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承担生态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推动者、守护者角色;
(2)及时、全面、客观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发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环保论坛、学术交流、公益项目等,正确引导舆论;
(3)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为倡导、宣传、推动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四)“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1)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
(2)从事绿色生活、绿色文化等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引导绿色风尚,社会影响广泛;
(3)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积极捐助、支持保护母亲河行动及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
(五)“母亲河奖”组织奖
保护母亲河行动各主办单位及其系统内各层级单位、部门,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突出,组织推进和宣传推广成效显著的,均可申报“保护母亲河组织奖”。
附件2
第八届“母亲河奖”推荐表
(绿色卫士奖)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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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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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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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2寸近照)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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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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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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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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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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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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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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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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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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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环保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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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通讯体裁,200字以内) |
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各主办单位、社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市、县、乡等组织的推荐表可参照此表制定。
附件3
第八届“母亲河奖”推荐表
(绿色团队奖)
团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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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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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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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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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组织性质 |
□已登记(注册)社会组织 □未登记(注册)社会组织 □其它 |
负 责 人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联 系 人 |
|
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环保奖励 |
|
主 要 事 迹 |
(通讯体裁,200字以内) |
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各主办单位、社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市、县、乡等组织的推荐表可参照此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