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贵师院党发〔2015〕19号
关于举办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省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深化廉洁教育为重点,不断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教师廉洁执教教育,学生廉洁修身教育,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领导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2015贵州师范学院‘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陈 扬 李存雄
副主 任:汪 羿 令狐荣锋 严 肃 令狐彩桃 王之瑞 郭 文 何 林 张承鹄
成员:谭定德 伍 燕 邹晓青 薛 璞 方尚礼
张 婷 韦 丹 张 瑶 彭祥友 杜景明周永杰 肖湘萍 王平瑞 韩宝银 黄天明 宋婷禹 侯晓薇傅 波 谢红梅 吴亚平
“2015贵州师范学院‘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组委会日常工作由王之瑞负责。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红梅担任,成员为邹宝萍、韩彪。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各单位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以集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位处级干部做好读书笔记,并将学习心得纸质版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二)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教育影片
请各单位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教育影片,并将观影情况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廉政短信征集
征集的作品要求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短信为表现形式,体裁可以是流行民谣、民间古谚、格言警句、节日提醒、幽默笑话和对联等,应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寓意深远、发人深省,能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和启迪作用。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字数限80字以内。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和发表权。所有作品请注明作品主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各基层党委原则上需在每月20日以前报送1条以上廉政短信,年终学校将进行评奖。稿件请投送到电子邮箱:344631042@qq.com。
(四)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五)廉政文化宣传专刊
充分运用校园文化墙、宣传窗、党员活动室等开辟廉政宣传栏、廉政教育墙、悬挂勤廉为民理论,开展生动活泼、寓意深刻的宣传教育,营造浓郁的崇廉尚廉氛围。发挥廉政文化潜在的熏陶、引导、渗透、影响力量,借助会“说话”的墙面来感化、优化干部和群众的勤廉意识,在全校倡导对腐败“零容忍”的廉洁价值观。
(六)反腐倡廉理论文章征集及评选
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七)廉政文化讲座
各单位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讲座,通过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的形式,把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内容,调动全校师生倡廉、助廉的热情,倡导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将廉政文化更深地渗透到思想中,丰富其精神内涵,使其消除腐败意识。
请各单位将廉政文化讲座开展情况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八)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洁身自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抵御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工作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校园,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廉政文化教育月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
2.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按照“广覆盖、有特色、求实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创新活动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围绕自身职能,找准切入点开展教育活动。
3.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此次集中开展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结合实际,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有序开展。
请各单位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并及时将开展情况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联系人:韩 彪 电话:0851-85811044)